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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单位工作,单位给我交保险,开工资,但没我本人签字的劳动合同,据说,他人代我与公司签的合同,如真有这个合同,是否算我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另外单位现在可能与我解除了合同,也没通知我,我去哪能查出来?我在工作期间,以自己名字成立个公司,但未实际参与经营,也未开工资、交保险,能否算我与自己成立的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如被发现在职期间成立公司,对我有何影响,我不是高管,只是普通职工。

其他 2011-02-26 21: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别人带你签的合同不能生效,你和你单位构成劳动关系,但是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双倍工资的补偿金。你和以你自己名字开的公司不属于劳动关系,对你影响不大,但是最好还是不要让你单位知道。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我。
  • 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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