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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去年九月份入职深圳市某民营企业,做企划专员,和公司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但是入职后我的工作内容涉及行政、人事、前台,基本没有关于企划的事情。转正后,转正后的工资和试用期的薪资是一样的。,但是今年的4月份部门经理找我面谈,说我不适合做前台,希望我可以自己辞职,让我这个月就走。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我能要求赔偿吗?谢谢!

其他 2016-04-13 23: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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