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本人在2006年把自己名下的一套面积170多平米的农村宅基地(只有土地使用证)以23万9千卖给同村的李某,当时只是李某请人写了一份买房协议拿来给我签字盖手印,同时有两位见证人也签字手印(两个见证人都是村组长),现在居委会要拆旧建新,村里每户均按老房福利再分新房,当时我的土地使用证没有过户,村委会不允许买卖,我们是私下进行,写了那一式一份的协议和把土地使用证交都给买房人李某,现在我想用28万左右要回我的房子,李某却说房子是他的,要等面积300平米的新房子盖起来,以商品房的形式按市场价3千多一平米卖回给我,其余免谈。我想请问我的房子能在拆迁前要回来吗?我和他拿着的那个一式一份的协议有效吗?他能不经我签字同意,变更我的土地使用证过户吗?他能用我的土地使用证享受这个新盖的房子吗?

争议解决 2011-10-14 19:2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玉溪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