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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公司上班时间是礼拜一到礼拜五周末双休,因先兆流产于2016年2月17日请假保胎到月底2月29日,后面复查还需卧床保胎,3月份继续请了一整个月病假(但是很遗憾期间复查胚胎发育不好就做流产加清宫手术)。我想请问:1、这个是不是可以按照病假处理?2、是不是同时享受保胎假和流产假的待遇?3、请假期间是否有工资,有的话应该怎么算?(如果公司有制度,是按照公司制度执行还是?)4、我具体的请假天数应该怎么算?注:所有的情况都有正规医院的证明

其他 2016-04-19 16: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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