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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大型超市上班,在单位规定的正常员工购物时间内购物,因一员工未经领导批准擅自调价把正常商品按特价商品 便宜卖给我,造成正常价格与实际价格差价九块钱左右,随即被领导认为该员工未经领导批准故意调价优亲厚友,于是我俩被研究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并免发当月的效益工资(奖金)1000元左右,而我和该员工之间只是普通的同事关系所以我认为这并不能算是优亲厚友,可单位领导说因为我是内部员工,影响不好,所以要解除劳动合同,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我们能不能得到一点经济补偿?谢谢了

其他 2011-03-01 17: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主要看这样解除与你们的劳动合同与公司发给你们的公司制度是不是相符合的,如果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那么解除与你们的劳动合同关系就不需要给你们经济补偿金,如果不能算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则制度,那么公司解除与你们的劳动合同关系就属于非法的,你们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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