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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某男在2010年八月份同居,在2011年10月份我生了孩子,在我孩子满月当天他就离开了,也没有给我和孩子生活费,孩子他也不让随他姓,现在他还在服刑,我想和他彻底撇清关系,但是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做,我想请教一下律师们,求求你们帮帮我

离婚 2016-04-23 23: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同居关系处理,可解除同居关系,分割共同财产,主张小孩的抚养权与抚养费。
  • 直接走人得了。
  • 没有结婚,也就不存在办理离婚的问题;双方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不需要办理特定的手续;如果有小孩,可以协商小孩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一方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一般是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协商不成,可以就此问题向法院起诉解决
  • 如果没有办理结婚证,你和他之间只是同居关系,你直接离开即可。涉及到孩子,你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让他给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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