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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火锅店后厨工作,因前厅店长出言不逊导之我辞职不做了,请问,我们没有定合同,只是口头说.一个月有四天带薪休假,有三天试用期,现在我做11天半,这中间我公休一天,请问,试用这三和公休一天,该不该扣。谢谢。

其他 2016-04-23 10:3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劳动关系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建立,证明劳动关系的形式有多种,劳动合同只是其一,比如证人证言、考勤表、工资账单、工作制服等间接证据。试用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支付工资,法定或约定休假形式及期间也应当正常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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