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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妻子是由双方父母作主在未登记的情况下结婚,并育有一子现20岁。由于没感情基础,加之性格不合婚姻关系实难维持。本人于07年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首次开庭因女方不同意,后经调查进行二次开庭。但法院未给结果。经打听原因是由女方父亲出面找到她家在法院一亲戚,托此人将此事压下,并说要拖延。本人无奈,只有撤诉并于09年下旬向上级法院重新起诉。去年7月底法院第一次开庭,女方有意不去,至使无法开庭。但事到如今,仍未接到法院传票.后得知又是女方家找了该法院一副庭长又将此事压下.请问我有什么办法能让法院尽快开庭?

离婚 2011-03-02 16: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按你所说,你们时在未登记的情况下结婚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994年之后结婚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属于法律上的结婚,即不存在婚姻关系。 如果你不会处理的话,可以请律师处理。
  • 委托律师处理,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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