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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父亲生前留有一处房产,由于并未留有遗嘱,经过公证后,现在房子由我母亲占有一半份额,剩下的一半由我们子女平均占有。公证后我们并没有马上办理相应的房产证。我们兄弟姐妹一直想把自己的份额给我们的母亲,但是其中有一个人一直不同意让出自己的份额。我们希望保留原有的房子,且要使我母亲成为唯一的户主,请问该怎么办?

其他 2016-04-27 10:0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作为房子的产权共有人,每个人都有权利处分自己的财产,因此,只能和那个不愿意给你母亲的人协商,可以把房子作价,补偿部分财产给那个人,让他也放弃那部分产权,然后去房管局过户。
    【追问】您好,谢谢您的回答。请问如果对方不同意将自己的份额折換成金钱,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将房子折价,每人分得相应的钱。然后我们其他兄妹和我母亲,再把得到的钱聚在一起,将我们原先的房子再买回来?
    【回答】是可以的。
  • 你母亲是产权人,必须其他人放弃继承。一人不同意,也无法办理。
  • 您好,处分共有房屋,需经房屋的所有共有权人一致同意,据此,需要与不同意让出方协商。
  • 还是需要所有的共有人同意
  • 先按公证内容办房产证,然后需要每个产权人都同意才可办成你母亲一个人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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