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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昆明市草村租了一间门面,合同是三年不长房租,押金2000,我我交了一年房租246000,合同是签了三年,可我开了几个月没生意,我准备不在续房租。可房东要我继续,在租房租,我说那怎么可能里,到底是否续房租还是我说了算,可房东不同意,求解说。

其他 2016-04-28 2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目前你只有两条路可以走,第一,按照你们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第二,解除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合同,并且条款没有损害第三人利益,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话,自成立之日就生效,违反了合同约定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按照你们之间合同约定办理,
  • 你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你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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