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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元旦朋友找我借钱,说过几个月还,之后我打电话问她又告诉我今年还上个月我又打电话又告诉我这俩月还,她的身份证号我有,就是没有她家的具体地址,给我借钱时候发的信息我都留着,我给她打电话让还钱的时候我还录了音。我想问要是不还我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6-04-28 21:5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起诉解决,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出借人应当对于存在借贷关系及借贷内容、交付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简单来说,出借人在起诉时要证明两件事:借贷合意+交付;其中首要的一点就是出借人在起诉时必须有证据能够证明借贷合意。实践中,不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或仅仅由借款人出具一张内容简单的借据、收条或欠条的情形较为常见。一旦发生纠纷,借贷双方往往很难举出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或抗辩。《新借贷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追问】我有她借钱时候给我发的信息,借钱的用途,我还用手机录音了
  • 您好,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追问】我自己去当地法院吗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要求归还
  • 对方是否是上海人
    【追问】我把身份证号给您可以帮我查一下吗谢谢
    【回答】是上海的吗
    【追问】新乡的
    【回答】那借款在哪里借的呢?现在上海在立案前不能调外地人户籍信息了
    【追问】新乡
  • 先协商,协商不成找律师给她发个律师函,如若不能解决,直接起诉。
    【追问】谢谢,律师函是不是要请律师啊
    【回答】嗯嗯,这样费用较低,如果请律师的话,费用略高。
    【追问】嗯嗯谢谢,需要的话会联系您的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偿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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