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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我是从2014年8月15开始到公司来上班,当时公司名称为重庆市***投资有限公司,后来公司名称改成重庆市***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好久改的记不得了),法人都没有变。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到今年1月份开始到现在一共4个月工资没有发完,期间发了一次1000两次500共计2000元,一直都是让我们员工坚持,现在不想这样继续坚持下去就和老板协商最后结清工资期限,到期不结清就开始申请劳动仲裁,老板听到要去告他,居然说把之前学车公司报销和两次出差他私人给我的钱扣出来。现在我只能提供1.一张铅笔的考勤表2.打印出来的2014年12月份和2015年12月份的工资表以及2016年1月到4月的工资表,工资表上都没有签证盖章3.一份扫描的收入证明有盖章不过上面的收入年薪比较大是为了通过出差去台湾,台湾方面要求收入必须在10万以上4.工作牌没有盖章5.工作服6.其他员工证明和监控录像7.公司盖章的临时医保卡(公司于今年3月份把员工名额提交到社保中心不过一直没有打钱进去,本人5月份要做手术去办了张临时医保卡)。我想提出1.把4个月欠的工资全部结清2.把所有的社保卡全部补齐。我想问一下,我上述的所有证明哪些直接有效能证明?

离婚 2016-05-06 09: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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