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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签订的一年的劳动合同,已经干满,又续签了一年,公司一年有一个月的带薪休班,(正常工资的一半),已经休完,然后身体有病,需要养病,又请了一个月的病假,期间假期到,复查结果身体条件还不允许工作,还需要修养一段时间,现在被告知被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能让公司给补偿吗?

其他 2016-05-08 17: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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