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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这样~~我和朋友两个在外面喝酒~和旁边的喝酒的发生口角,小范围拉扯之后就不打了~~然后淡定吃完夜宵之后出门,发现被对方差不多5,6个人围住表示要谈谈。我和朋友不惧怕。也就路边上,对方为首的一方开始先动手打人了~~然后我们也就还手了~~打斗的过程中我们2个边打边退。双方都没有武器,打斗过程中对方一人被我朋友戳中眼睛~~血都扣出来了~现在还医院治疗。打完之后警方调节~~争论这个眼睛医药费怎么赔??我就想问问,,这个眼睛治疗费要赔吗?

刑事辩护 2017-12-17 00:5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符合正当防卫的话,无须。
  • 当然要赔偿呀。
    【追问】如果要赔!!那就是说当时被人打,还不能还手?还手的话轻重当然不是自己说了算
  • 要的
  • 损害赔偿之人身损害赔偿方式:人身损害的物质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有一次性给付、继续给付和定期金给付三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方式: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1、判决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
    2、判决分期付款方式:需赔偿权利人同意,应当加上法定利息。
    二、 继续给付方式:
    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的,赔偿权利人(不受诉讼次数的限制)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
    三、定期金给付方式: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 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醉酒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构成轻伤就有可能判刑,最好协商解决吧。
    根据受害人的伤势鉴定确定是否构成犯罪。根据法律规定,殴打他人,经公安机关对受害人伤势做出鉴定,构成轻微伤的,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侵权人进行处罚。构成轻伤或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醉酒人的刑事责任。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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