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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于新婚姻法颁布前再婚,未对财产进行约定。房产能认定为共同财产吗? 男方有3个子女,如男方过世后,财产应怎样继承?是不是还得考虑他前妻(已逝)的份额。是不是先1/2划归他的子女直接继承,剩下1/2再分成4份?女方继承1/2中的1/4?如果男方把遗产指定给自己的子女,是不是就没有女方的继承份额?

其他 2011-03-08 20:2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领取结婚证之前就有的财产,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 房产如果是婚后取得的即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过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就由其配偶父母及子女按法定继承继承遗产。其前妻没有继承份额,如有帮助可来电详询。
  • 要看该房产是不是男方与前妻的共同财产,如是共同财产,应有前妻一半的份额。另一半按继承男方遗产进行继承。详细可来电咨询沈晶律师。
  • 婚后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 一、婚前财产属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如男方过世先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出一半归配偶,男方剩余其个人财产由其父母、配偶和三个子女共同继承。前妻无权继承。 二、当然如果男方通过遗嘱的形式把属于自己的财产指定给子女,其他人就无权再继承了。
  • 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 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去逝后有遗嘱的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则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死者的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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