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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事业单位在职再编员工,已工作17年,与单位每3年签一次聘用合同,这次是2014年签的,合同还没到期,但是我想辞职,请问是按劳动法规定的提前30天给单位交辞呈执行,还是必须按合同执行。谢谢!

其他 2016-05-13 11: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解除。
  • 你好,可以提前请辞,但是没有工龄补偿。
    【追问】我与单位的聘用合同中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不一致,乙方(我)需再工作半年,半年后可以离职,这与劳动法的规定不一样,以哪个为准,刚才您回复的没有工龄补偿,我的担心是拿不到离职证明。谢谢。
  • 你好,提前一个月
    【追问】聘用合同上写的是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不一致,乙方(我)需继续工作半年,半年后才可以离开,这和劳动法的规定不一样,以哪个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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