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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因做生意欠下高额高利贷,请问我本人和母亲有在法律上有义务替他偿还债务吗?还有就是高利贷现在合法吗?

其他 2016-05-13 17:5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
  • 你好,你母亲有义务偿还,你没有的
  • 具体看情况,款项用途等
  • 要看债务的法律性质。
  • 您好,高利贷超出法律规定部分无效,如果您没有担保情况不需要偿还,如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您母亲需要偿还。
  • 你可以不同偿还。高利贷超过法律规定部分无效。
  • 你好,超过法律规定部分无效,若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依法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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