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湖南省株洲市清水塘杨梅塘社区(原湘氮)一区15栋1楼1O4号一套住房,现面临拆迁。想咨询一下。我房产证上的面积为52.77平,房产证上没标公摊面积,可土地证上注明了公摊面积为21.47平。那么拆迁评估应把公摊面积一起进行评估。现在评估公司只把房产证上的面积进行了评估。所以我提出复议,复议报告怎么写呢?

征地补偿 2016-05-23 23: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