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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住南京城区内,属于私房,土地证上标注为划拔土地,土地证上的面积为95平米,房产证面积为53平米,在买房时土地证上过户时就有40平米的简易房,而这40平米也在土地证上标注为简易,现在小区出新说这40平米属于危建这有法律依据吗。我自己想是我使用的土地怎么不能用呢,而且土地证也注明清楚了真想不通,须要走法律程序就请你们帮助。

其他 2017-05-05 10: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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