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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实习,想尽快找到工作,在网上看到了人力资源公司,交了35元的报名费。然后第二天给我打电话,介绍我去一单位。地址给我之前说交200元会费。我也交了。可到地方用人单位知道我是实习的,说他们明确要求不招实习生。结果我根本没面试,直接被赶出来了。这个是2010年7月3日左右的事。后来我给人力资源公司打电话。也把这个事情给他说明了。他叫我回家等消息。过了很久都没跟我联系。我就回学校(无锡)了。今年一月份回家。我就跟他们联系,他说现在不好安排,要等到年后初八才能安排。我等到十五都没消息,之后又跟他们联系了两次,都叫我等通知。前段时间我又打电话,他说等他找我的简历,然后再给我回电话,然后一直到昨天都没有消息,我就给他联系说我现在已经有了工作(父母找关系找了一份,我自己业余时间学习保险当副业)之前我们有签一个类似合同的协议。他在前面,义务主要就是介绍工作并帮助我们向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索取工资。下面的是我的义务:就是认真工作之类的。最后他有一条。是说缴费之后不可以退费。我想咨询:您说这种情况我可以拿回自己的钱吗??

消费者维权 2011-09-30 15: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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