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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辞职,但是老板说,她没有同意,从今年的3月3日做到5月21日,5月17日已经告诉她要辞职,他说正常离职要一个月才能走人,第二天我又说了一遍,说是要5月23日离职,5月22日跟她交接了,还是说不同意,今天才到新的公司上班,但是她还是说,她没同意我辞职,我们也没签劳动合同,今天告诉我,说我是自动离职,后果自负,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6-05-23 21: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有权提岀离职。正常离职按规定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单位,一般通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如无故擅自离职造成单位损失,负赔偿责任。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次月起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支付双倍工资。同时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保。否则,员工有权以单位未为自己办理社保等理由随时提出离职。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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