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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有点复杂!甲以下代表店面所有者!乙代表第一承租方!丙代表第二承租方!丁代表第三承租方!丙在乙那里租来一间店面!并交有一万元押金!后来转让给了丁!转让给丁的时候只是口头协议!但是有乙在场!丁与乙重新签订了合同!这是开头!丁转让后付给丙的转让费还差一部分!过了几天甲说不允许丁用其店面经营面包店!现场乙把这件事推给丙!丁现在找丙赔偿!说丁和乙的合同需要到他们所签订的时间乙才有责任!现在属于丙的责任!丙是否有责任?当初口头转让的时候乙,丙,丁三方都不知道甲不允许开面包店!但现在丁把所有责任都怪到丙的头上!我想知道这样的口头协议是否有效?现在责任应该算到谁的头上?丙是否能要回剩余的转让费?能否要回一万元押金?

其他 2016-05-25 08: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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