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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这个是否是先到法院起诉遭胁迫,然后才能获得的?

离婚 2011-03-14 21:4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必须指出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基于上述事实与法律规定,本律师需要告诫你的是,要撤销婚姻是很困难的。我的劝慰不是空穴来风,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
  • 是的,有了起诉才可能有判决。
  • 可以以遭受胁迫为由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婚姻无效。
  • 你好 1.先到法院起诉遭受胁迫,并主张婚姻无效 2.我是多年的专业资深律师,若还有其他问题,为了及时有效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及时来电免费咨询
  • 可以报警
  • 可以以被胁迫为由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无须先到法院起诉遭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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