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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公司是日资企业,无理由把我从已从事了3年多的总务工作岗位上调动至制造部门的事务员,在我只接到了直属上司口头上的传达通知后,本人未接到人事部门的调令,及本人未在任何书面通知上签字同意,我的直属上司就转移了我的所有工作并私自向全公司以邮件形式宣布我已被调走的事情,并无理的要求我和别人交接工作!给我的工作和精神上带来了很大的困扰!注:我的合同期还有2年! 现在我要求公司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该如何要求公司给我赔偿?

仲裁 2009-01-20 21: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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