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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于儿子眼睛近视,我在2000年8月3日在义乌市达学眼镜店,给儿子去配眼镜时,店主当时就推销了一款ok镜,价值是3300元,虽然价格高了点,但为了能治好儿子的近视眼,也没去心疼这么多的钱……当时签了一份协议书,后来一段时间的戴镜,不但没有好转,反而眼睛出现反复红肿的问题(当时的报纸上还披露过戴ok镜眼睛都戴瞎了的例子)所以,我也按协议上说的要求,多次打电话和亲自上门去交涉要求退钱……次数去多了他们就干脆不理人了,当时想,我自己又是在做生意的很忙的,根本没这么多时间三天二头跑去,后来干脆就把儿子的眼睛找大医院做了激光手术,这一来,就把这事耽搁下来了,时间过得很快,一晃就是10多年过去了……但是到了每年的今天(3.15),想到这镜片的事就会隐隐作痛……请问这么多年了(我把协议书还保存的很完整)我还可以去讨说法吗?先找谁后找谁呢?望能指点,谢谢!

调解 2011-03-15 22: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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