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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欠本人承包商工程款后,以商品房抵扣工程款,后因开发商需贷款,将此房房产证直接登记为别人名下后办理抵押贷款(有开发商及房产登记户主三方协议),贷款期满后按协议应过户给本人,但贷款期满后,开发商未通知本人,直接将此房再次贷款抵押,后无力还贷,导致现在此房过户给贷款方。此房从始至终都没有本人名字,但从始至终都是本人一直居住,已有一二十年了。如何举张自己的权利?

其他 2016-06-04 18: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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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带上你的协议等书面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为宜,商议最佳的诉讼方案为宜.是主张债权还是主张房屋产权,必须看具体的证据材料.
  • 你好,房屋是不动产,产权变动以房产登记为准,你可以向开发商要求返还房款或工程款。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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