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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在2005年实行改制,可以选择留也可以选择离开。我在给单位交了几万的股权投资款以后,成为了新公司的员工。新公司一直没工作岗位,我们就一直在家里待岗。在2006年底办了一次职工培训,当时我也去参加,并且参加了考试。但是公司规定了课时,请假超过课时的就算培训不合格。我因为身体有病,不能长期坐着,而且有医院证明,就每天去的半天上课,后来公司以这个理由说培训不合格,只发90%的工资。据我所知,不管培训合格还是没合格的,公司也一直没工作岗位。请问公司以这个理由扣我两年多的工资合理吗? 而且新公司到现在还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

仲裁 2009-01-23 06: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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