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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关于二手楼交易的法律问题想咨询一下,请指教,谢谢! 我本人在中介的介绍下与一位业主签下了房屋交易合同(1月13日),签合同的时候因为物业是继承产业,共有5位继承人,一时很难同时出现签约,于是由产业的主要继承人(业主的妻子,女婿,女儿)来签,他们物业公证书也是签约后才补上(2月17日),公证书上有所有人的签名,可后来他们说另2位继承人因为房款分成的问题又不同意出售而导致不出售房子给我。 我想请教一下他们这样算违约吗?如果是违约的话,我应该怎样去走这个法律程序?另外合同上没有明确交易过户的时间,是不是他们一直拖下去也不算违约?我是个不懂法律的人,这件事搞得我焦头额烂,还请多多指教!拜谢!

其他 2011-04-21 13: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好能提供合同以便分析作答。请带上合同、公证文书等面洽。
  • 一、合同履行时间约定不明确,权利人可随时主张对方履行,但应给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未经全部权利人签署或追认,合同无效。 三、因合同无效而给你造成的损失,可向中介及已签署合同的部分权利人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 如果签约人是得到授权的话,合同有效,不出卖属违约。可通过诉讼要求履行,如果未约定过户时间应在合理时间内过户。
  • 对方违约的,可以起诉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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