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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于2014年3月与A公司(派遣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在B公司(用工单位,乙方)工作,但实际工作地点为C公司(甲方)。现C公司战略调整,原有部门于6月底要解散,工作已经全部移至外地承接。B公司领导找我谈话,要我在这个月一边上班一边出去找工作,工资结算到6月底,再多发一个月工资。我要求公司按照劳动法给我补偿3.5个月的工资以及去年年终奖等要求,被拒绝。领导又改口说要给我安排其他的工作,但听口气应该会给我降职降薪。想请问:1、我手上没有书面的辞退说明,只有B公司领导的谈话录音,B公司现在也没有做实际动作,我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吗?2、B公司领导说给我安排其他工作,可能要调职降薪,而我之前的劳动合同上并没有写明我的工作岗位和薪资,我可以以变更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调职吗?如果他给我出了书面的调职通知单,我是否可以直接拿去申请仲裁?3、我现在情况比较被动,不想等到6月底,想快点处理这个事情,还有其他的办法可以走吗?谢谢

其他 2016-06-12 20: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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