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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汽车车主,十字路口过绿灯,有探头。与一电瓶车(撞红灯,逆向)相撞,我有急刹痕迹,我报警后,110到场,记录现场,对方当事人120带走医院检查。本车交强险全,三责险保30万。简易程序调解,要求我负全责,对方没有住院,只是拍片子1000多医药费(没有受伤),由医院开具了病休条十五天(误工费)。对方当事人是个体,小超市。询问保险公司不给报。我从经济角度考虑,是否非要走一般程序,我的车子停车费,痕检要考虑,一般程序之后我是否可以让保险公司代理官司。我额外要费用吗?

其他 2011-03-23 19: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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