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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前面那户人家要在宅基地上重建,村里已经批,但是要征得后面,也就是我家和西面两户同意签字,(东面是大马路),我想请问下律师如果我们不签,他们去市里批能批下来吗?因为考虑到以后的采光问题,现在我们家的房子是比他们稍微高一点点,都是两层的。两家中间隔的距离也不是很大,他家屋后有大概一米左右是他家的,现在我家提出来双方签份协议,协议要说明翻建房子不能超过原有高度,最多不能超过我家房子的高度,但是也不清楚现在有没有什么规定说明重建房的高度问题。还有量好现在两家房子的距离,重建房不能向后移,这样的双方自己签的协议在法律上生效吗?如果经后产生纠纷,这份协议能起作用吗?我家现在就是怕签了到时候他们又不守信用把房子建高,或者往后移对我们造成影响,不说后期影响,就是在拆除和建造过程中对我们生活上造成很大的影响。我想请问下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能保障我家的权益的。

调解 2011-03-22 22: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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