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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A喝酒后去找B寻衅生事,在众人劝说下B对A的寻衅不予理睬,并且回到家中避免与A接触,A继续到B家里面寻衅闹事,B被逼无奈用刀刺伤A(刺伤腹部,伤口不深,已治疗出院),B找人把A送去医院治疗并主动到当地派出所自首,派出所建议双方协商解决。A入院治疗前后费用8000元。请问1.B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吗?2.协商解决A方要求B方负责全部医疗费用合理吗?

其他 2016-06-27 16: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答:一、B的行为带有一定的防卫性质,但是要认定正当防卫,要本案中显然有些过当,应当先寻求公力救济,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二、但是显然B承担全部费用有些不合理,毕竟A酒后闹事,上门滋事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 1、被害人有过错,B的行为具有防卫的性质,根据伤情鉴定结论及具体情节方能确定是否防卫过当。2、如B的行为不构成有意伤害,则民事赔偿根据各自过错承担责任
  • 不属于。。。。
  • 按你上述的留言来说,不属于正当防卫,视情节可以归于防卫过当,需承担赔偿责任
  • 不属于正当防卫,除非A持有刀具作为凶器,B夺刀适当自卫,否则不构成正当防卫。有一定道理,付钱的同时一定要求A书写案件事实过程,和谅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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