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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早年丧妻,立遗嘱:“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各分两间房和两万元钱,好友牛大叔分一间房和一万元钱,好友赵大伯分三万元钱。”后来小儿子将张某砍死,大儿子看到后将小儿子打死。张某死后共留下了10间房,11万元。

其他 2016-06-27 18: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大儿子和女儿先分配各两间房和两万元,好友牛大叔分一间房和一万元钱,好友赵大伯分三万元钱。剩余5套房产权和3万元分别由大儿子和女儿平分。我怎么看这像法律考试题目。
  • 1.小儿子丧失继承权,其份额由张的法定继承人继承。2.牛叔得一间房和一万元,赵得三万元。3.如张无父母及妻子,其大儿子和女儿分别得四间半房和三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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