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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间断做了近八年(期间离职过一次没有赔偿),这次公司裁员能否按总服务年限赔偿。劳动法讲的总服务年限没有说明要连续服务,该怎样处理

其他 2016-07-08 23: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一些地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六个月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因劳动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外,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依据前款规定连续计算工作年限的,计算经济补偿年限时,应当扣除已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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