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离婚两年,儿子今年16岁,离婚协议书上明确写明由于儿子跟随母亲生活,所以将一幢房子和女方名下所有家庭资产全部给了女方,女方要求18岁以后所有的支出包括读书买房买车装修发聘所有的都要求一人一半,两年以来,女方从未间断威胁恐吓,上门威胁甚至去单位,报警也无数次。男方已再婚,且妻子已有生孕,男方请街道介入调节,街道建议先签署同意一人一半的协议,反正没有法律效应,反正十年以后的事情,到时候再说,男方犹豫不想签署女方提出的一人一半的要求,街道办事人员则说他没有诚意,说工作人员很忙,无奈之下男方签署了18岁以后读书买房买车装修发聘一人一半的协议,请问这种协议真的没有法律效应吗?男方无奈之下签署的协议可以吗?离婚协议上明确说明因为儿子跟随女方才给女方房子跟钱,现在还要求18岁以后儿子所有支出一人一半的这个协议,男方可以申诉离婚协议上那些因为儿子跟随女方生活而给女方的财产吗?

离婚 2016-07-05 03:40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3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