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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湖北人,我姓肖,今年2月23号与一私人老板签了一份灌注承包合同,我安排了三位员工到现场施工,3月23号时,因为老板的工程施工进度不能达到我的要求,就与老板解除了合同,合同约定人员撤场时就应付清所有的工程款,可至到现在老板仍一分钱未付,催讨时用种种理由敷衍,看这样子估计这钱是没法要到了,由于钱不是很多,只有6200多元钱,想用和平方式解决这个问题。想请问下该向那个部门投处并处理?另有几个问题咨询:1:老板是江苏人,我是湖北的,但施工地点在铜陵的钟鸣,现在老板也在钟鸣,这边工程也快完工了,完工后老板有可能会去其它省份施工?2:我与他签的是承包合同,因为他没给我钱,我就没法给工人工资,请问这是否属于欠薪?3:签合同是老板底下的一个施工员签的,他又做不了主。4:我来钟鸣快十多天了,这段时间的吃住路费是否可以让老板出?需要那些东西?要注意些什么? 恳请各位帮我出下注意,谢谢!

调解 2011-03-29 09: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向有关的劳动部门去反映问题,可以就在铜陵的劳动部门反映,在催讨债务的这段时间的开销你也可以主张。如果劳动部门也解决不了的话,你就要通过诉讼的途径去解决了,在这期间你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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