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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工伤,鉴定为二级伤残,赔偿标准都有哪些,除了22个月的工资,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器具费都是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吗?那按月支付我们能有什么保障吗,如果单位支付几个月就不给了,我们需要再起诉吗?家是河北保定,受伤官司在北京,求帮助,农民工,对这方面法律不了解,希望得到应有的赔偿,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

其他 2016-07-12 07: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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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 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可以主张获得一次性工伤保险长期待遇
  • 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最好要求一次性赔偿,以免夜长梦多,企业一旦效益不好,难以得到赔偿
  • 如果由于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单位在受伤30日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最迟应该在受伤后1年之内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等待伤情稳定后申请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要求赔偿,支付伤残补助金,如果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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