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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服装公司上班八年多,后身体腰间盘突出后请假在家休病假,公司病假也未发工资,合同期到就终止了我的劳动合同,停了我的保险,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诉讼 2016-07-16 14:2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短期病假工资的计算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 二、长期病假工资计算   《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称为“短期病假”,超过六个月的称为“长期病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职工“长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救济费(长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这里的本人工资指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   职工的疾病待遇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应补到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应补到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职工的疾病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 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自主确定支付标准。合同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公司的种种行为是违法的,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有需要的话,欢迎免费来电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帮助。。。。。。。。。。。。。。。。。。。。。。。。。。。。。。。
  • 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自主确定支付标准。合同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公司的种种行为是违法的,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有需要的话,欢迎免费来电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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