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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通过中介公司卖了我现在住的房子,三方签订了合同,买房支付定金3万元给中介,(支付定金环节我未在现场),签完合同后10几天,签订搬走日期2016年12月31日,我想通过商议的方式给买方商量,能否宽限我主要2017年3月底,原因是我的预产期在2016年12月5日,生孩子做月子不方便,后买方不同意,但买方以我售房前未给他们说我怀孕及生孩子事项,说我欺瞒他们,而且说必须在生孩子之前搬走,不能在房子里做月子,但合同签订的是12月31日搬走,双方因为这件事僵持不下,所以现在我这边该怎么办,告买方违约,还是要怎样行使我的权利

其他 2016-07-15 09: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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