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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凭期间每月我是转房租和一笔费用给房东的,现在物业管理费和水费是没交半年,产生滞纳金。房东说是由我自己交的,还有其他原因导致不愉快。我拒绝交租,要求对方提出单据,后来口头协议双方同意退租。可过了应缴交房租的15天,房东信息给我说再不交租就违约,现在又过了一星期,房屋交了给房东,我要求返还押金,房东不退,反过来要我交清本月租金和以前欠下的水费,电费和物业费,另按合同要求迟交租金额的每天的1%缴交。应如何处理?

其他 2016-07-15 14: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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