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律师,我是轻伤二级的受害人,伤情鉴定是今年的3月份出来的,时隔这么久了,派出所没有处理,现在打人一方有要追究我受害者的责任,对方是轻微伤,已经对他们做了经济赔偿,法院有了判决书了,派出所要我受害者一同进行治安拘留,有这样的说法吗?案件是去年的11月份的事儿,他追究我的治安责任是否已经过了时效期呢?面临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下面的事宜呢?我是坚决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的,请求律师给予帮助,谢谢!

其他 2016-07-18 21:43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3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