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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前,我丈夫在孩子两岁时因病去世后,婆家为了争抢我们居住的的独院二层小楼,在法庭上提交的房产证与宅基地审批表不一致,而且都不是我对象的名字,结果官司打输了致使我母子多年来一直在外漂泊流离,居无定所,我又没有工作单位,所以生活一直很困难。后来我去当地土管局申请查看我们居住的房子的宅基地审批表结果发现和婆家提交的那份不一样,我想复印下来作为证据,可土管局就是不让,说只有法院的批示才行,可拿不出证据来法院又不受理,我该怎么办?谁能帮助我?

其他 2011-04-01 20: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到土管局用手机把审批表拍摄下来,或者用其他摄像装备拍摄下来,在争取法院再审。 2、再不行到公安机关报案诈骗试试,看看公安机关能帮你取得证据么。 3、找土管局上一级单位申诉。你作为该土地利害关系人,有权利取得复印件作为证据。
  • 崔律师说的有道理。 本案也可作为申诉处理,如果事实果真如此,胜算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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