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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欠我4260工资,7月7号不干的,经劳动局协商,7月20给我工资,协商的4000,打了欠条的。他昨天给我3900,说我要钱时坐了他的车,扣100。我不同意,他扣了我260了,又要扣我100。当时我坐车里,他的一个手机放在车座位置中间,我就拿了手机下了车,他俩就下车来抢,他们骂着冲过来我就跑,边跑边喊,说给我100我就给他手机,结果他拿出100要给我换。换过之后,没想到他会把我按到地上,把他给我的钱又抢走了。我们老板嘴特别能说,他说我把手机弄坏了,要我赔偿,其实手机没任何问题。又说他们受了惊吓受了伤,都是瞎编的。他当时抢走我钱的时候,卡着我喉咙把我卡的半死,现在喝水还疼,衣服给我扯的稀烂。现在怎么办。欠条他给我钱时撕掉了,还让我给他打了工资已结清的条。警察说是工资问题他们管不了,劳动局又说让找警察。老板说不欠我钱了,因为当时是他按着我,他媳妇从我口袋里掏的钱。请问双方都有违法吗?怎么处理?我的行为算抢夺吗,他俩的行为算抢劫吗

其他 2016-07-22 11: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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