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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二手房交易,6月26日与卖方、中介签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已付定金,双方约好在卖方申请赎楼后7天内我方(买方)需付首付款给卖方赎楼。房主公证给卖方全权办理手续,因签约当天,卖方身份证临近过期,银行方面说不可以,而且房主离婚,银行要求未婚证明上有房主亲笔签名,同时提交离婚协议书,看房子产权判给谁,由于卖方资料信息不齐全,银行暂停办理手续,让卖方回去补办资料,我方就没有付首付款。现在卖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理由是我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付首付款,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16-07-23 09: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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