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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来,我们公司的订单越来越多,开始公司每周安排2-3天加班到18:30{正常工作时间是7:50-16:50,我们工人是做机械加工的,劳动强度大} 但是现在是每天都加班,甚至有时还需要加到20:00,都是强制的,不加的就罚款,还不给加班费,连晚饭都得自己解决。说是计件工资制不需给加班费,请问公司的这种说法正确吗?我们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被打击报复呢?

其他 2011-04-10 13: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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