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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女朋友于2016年6月19日晚上19点在**购物广场一楼的***专柜购买了一块价值1500元的***手表作为生日礼物于同月20日送给了我,21日上午佩戴时发现表面遍布裂痕,23日晚去专柜进行了协商,专柜以表面不属于三包范围为理由,拒绝进行更换,24日拨打***总部的客服电话进行投诉,30日客服说我们当时已在一张确认外观无损的表格上签字确认,不予协商,7月1日拨打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其中由于个人原因耽误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在7月20日左右消协做出回应说,无法调节,我希望得到你的帮助,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专柜出售给我们的是样品,在出售给我们之前已拆开包装。2.我们只在发票上签过字,上面并未注释确认外观无损的字样。3.专柜导购说手表在正常的生活佩戴中不会出现任何的磨损,我只戴了一个上午就遍布划痕。4.在我们要求通过国家权威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时,***客服以只接受卡西欧自身的质量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为由拒绝了我们的要求。5.专柜的销售人员以销售者的身份做出的质量鉴定是否可以全盘接受。6.6月23日与专柜协商未果就将手表放在专柜。希望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离婚 2016-07-30 22: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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