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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苏省东海县事业单位一名职工,2014年3月份出事情称单位处理:记过一次,待岗三个月,罚2000元!到14年9月1日单位通知上班,14年10月8日检察院介入谈话,14年11月7日检察院取保后审,15年3月21日开庭,16年5月29日我查出得尿毒症,16年7月6日法院判拘役6个月,缓刑1年,现在单位要开除我,怎么办?

其他 2016-08-05 17: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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