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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半夜,一男的不知不觉来到我屋里,只穿了条內裤。当时夏天我也只穿条內裤,他把灯打开昨天半夜,一男的不知不觉来到我屋里,只穿了条內裤。当时夏天我也只穿条內裤,他把灯打开。然后我醒了。他给我说要和我做爱。我骂了他几句,说我老公就在附近。他害怕就走了。这属于什么。我报警了,但没证据。也知道他样子。今天下午那个人承认了也在派出所录了材料。今天传我去说把他放了,又说不是他们放的,说不够犯罪线。可派出所把他放了。他外地的走了就找不到了。所长说不够罪就放了给。还说得提交什么到司法。够罪再通辑他。他们这样做符合法律程序吗。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6-08-16 13: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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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作为受害方,只有提供线索的义务,具体犯罪证据的搜集工作在于公安部门,到底是否构成犯罪还是一般治安案件,由公安根据收集证据最终确定,建议去公安部门详细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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