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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包了一栋集资楼的泥水工程,工程全部完工后我与部分民工住在工地等待结算。一天一房东前来装门上锁,由于此房住有等待结算的民工,我拆了他的门锁,房主得知后,找来打手、(在工地上没找到我)我老婆前去围、却被打手打伤、并被打手打伤、强行拉上车禁锢百里之外、离家二十小时,后由110解救回家。工资结算时此房主又以此为由强行扣除我3600元,作为他无中生有的损失。我忍无可忍,四处打听方知此房主乃一公安民警,就整理了资料送至市纪委,可九个月了、纪委仍然一推再推不作取理。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1-04-08 16: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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