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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结婚才一年不到,小孩也才3个月左右,但是两个人实在过不下去了。 我想问一下,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会不会吃亏一点?要怎么样才能不让自己吃亏?如果男方不同意,女方要怎样才可以离婚?

离婚 2020-08-21 15:21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争取孩子抚养权。
  •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结婚除必须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在规定的结婚登记处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环节。认真执行关于结婚登记的各项规定,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  丈夫有出轨行为,却不同意离婚。关于离婚,可以就离婚事宜进行协商,如果能够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双方就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就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起诉离婚时,需要提供有关对方存在过错且该过错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证据。如果第一次法院判决不离,可以再六个月再次起诉,但一般情况下,法院第二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所以根本不存在一定起诉两年才能离婚的说法。
  •   一、我国在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的合法性。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处理,不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是否符合婚姻法的实质婚姻关系要件。之后,必须补办登记,否则不受法律保障。
      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不存在吃亏的问题;
  • 离婚无所谓吃亏不吃亏,积极找寻共同财产线索,筹备起诉离婚吧
  • 你好,谁提出不影响,不会吃亏,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以起诉离婚。欢迎联系,详细咨询,优惠代理。
  • 需视具体情况积极应对。
  • 要看有没有过错。
  • 只要没有过错不会吃亏,可以请求法院诉讼离婚。
  • 如果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委托律师,可致电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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